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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供电局警企携手护电网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1-24  浏览次数:283
     2013年以来,德宏供电局在德宏州委、州政府和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在德宏州及各县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配合下,采取了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的有效措施,积极推广应用电力设施保护新技术,建立群众护线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并认真开展演练,使得企业自身防控基础更加牢固、电力设施防范水平进一步提高,几年来没有发生大要案,有力地支撑了安全生产、电网稳定运行和德宏州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自2006年德宏州建立和完善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长效协作工作机制以来,多年的实践取得了许多可喜成绩。

没有发生因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导致较大的电网事故和供电事件,但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手段狡诈,犯罪活动明显反弹,造成电网事故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供电事件风险加大。下一步供电局将继续加大力度严打涉电犯罪。一是巩固警企协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工作的困难和问题,力戒推诿扯皮,最大限度的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实施好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各项工作部署。二是加强内部管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不断加大电力设施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之中。建立防止外力破坏电力设施的预警机制,完善预案,建立警企应急联动机制。三是切实加强对电力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加强对巡线队伍的管理,落实责任,提高巡线到位率和缺陷消除率。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采取群众护线员制度,落实群防群治工作,及时发现、及时汇报、及时处置,减少外力破坏对电力设施的安全威胁,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发供电。要按照公安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通知要求,增加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经费投入,加大对电力设施保护的宣传力度,强化技术防范措施,提升安全保卫系统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保护电力设施的自我防范能力,减少外力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的发生。五是按照《电力设施治安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要求》和“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要求,根据电网系统、设备事故风险以及区域社会治安状况,(完)(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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