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浙江公司印发《浙江省电力公司劳模工作室建设与命名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劳模工作室建设与命名管理,放大劳模品牌效应,充分发挥劳模工作室作为公司系统员工学习劳模技术技能和爱岗敬业精神的实训基地的作用。
劳模工作室是由劳模领衔、员工广泛与,围绕企业中心任务和重点难点问题,充分展示劳模精神、发挥劳模业务专长和技术优势,产学研相结合,开展业务培训、示范授业、难点攻关、技术改造、科技创新、管理创新、课题调研、技术交流、技术协作等,带动公司系统员工同成长共进步的学劳模实训基地。劳模工作室的创建,为劳模搭建了更多展示风采的舞台,也能进一步发挥劳模的榜样示范作用,为广大员工提供更为直观的学习劳模爱岗敬业精神和高超的技术技能的条件。
为进一步规范劳模工作室建设与命名管理,在总结劳模创新课题组、劳模敬业示范岗、劳模技能教学点建设与命名工作经验基础上,浙江公司制订了劳模工作室建设与命名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劳模工作室建设实行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原则,按领衔劳模发挥专长的示范引领方式和岗位特色,分别建设劳模创新课题组、劳模敬业示范岗、劳模技能教学点。根据规划和布局,再从各级劳模创新课题组、劳模敬业示范岗、劳模技能教学点中有计划、有重点地遴选建设综合开展学劳模、提技能、比创新的劳模工作室,并保持适度建设规模。《办法》明确,申请新命名劳模工作室必须为已命名和运行一年以上的各级劳模创新课题组(敬业示范岗、技能教学点)。
《办法》对各类劳模工作室的命名条件、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命名程序与授牌、考核与奖惩等均给予了进一步明确。劳模工作室建设与命名分省公司、基层单位两个层面组织,并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各自职责。《办法》规定,劳模工作室原则上每五年动态命名一次,劳模敬业示范岗、劳模技能教学点每两年动态命名一次,劳模创新课题组每年动态命名一次(当年度课题评审未结束的除外)。浙江公司劳模工作室建设与命名管理办公室将于每年年初组织对劳模工作室、创新课题组已完成的课题进行评审,对符合《浙江电力公司群众性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予以奖励;对命名期满的劳模敬业示范岗、劳模技能教学点将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合格的予以继续保留命名,对取得显著成效的予以表彰奖励,考评不合格的则将被收回命名。
据悉,浙江公司目前正在筹备开展首批劳模工作室及第二批劳模创新课题组、劳模敬业示范岗、劳模技能教学点的推荐评审工作,并将于今年五一前夕给予命名。(徐俊钐)
??? 信息来源:浙江省电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