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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以农网改造名义乱收费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2-08  来源:三秦都市报  浏览次数:79
?????? (记者 张维)昨日,陕西省物价局就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中有关收费政策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以便使群众在农网改造这一民心工程中切实得到实惠。

??????? 通知要求,坚决制止农网改造乱收费行为;乡镇和村组不得以农网改造费用的名义多向群众收取费用,不得借机变相增加农民群众负担。

??????? 进户线费用每户不高于150元,根据农网改造中费用项目和标准,用户进户线费用(指电度表以下到用户入墙第一支持点,含漏电保护器)每户按不高于150元向电力部门缴纳,进户线费用不足部分由电力部门补贴。凡需更换新电表(保证2千瓦用电)和新装电表的用户,由用户(省上确定的贫困户除外,其电表费用在省扶贫资金中列支)自行到电力部门指定的电表经销点购买,电力部门按每块电表不高于100元向用户供应,高出部分由电力部门承担。对能继续使用的原有电表(国家明令淘汰产品除外),电力部门不得强行要求用户更换。由于用户原因需要安装三相电表的,电表及材料费由用户自行承担,电力部门负责安装。

??????? 除上述费用之外,任何部门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农民收取电表保证金、间隔费、用电贴费、材料费、施工费、管理费等其他农网改造费用。农民群众在农网改造过程中所承担的进户线和电表费用(不含三相电表)每户不超过250元,超过部分农民群众有权不缴费,并可向所在县区物价、电力等相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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