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俗话说,不进监狱的大门,不知自由的宝贵。可现实生活中,却总有这样一些人在刑满释放重获自由后,仍不知安分守己、诚心悔过,再次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 广平县双庙乡北温村村民王某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好逸恶劳,曾在2003年、2006年、2007年因盗窃被劳教两次,判刑八个月一次。今年3月17日至22日凌晨,王某携带工具盗窃电表共计39块,以每块8元的价格卖给废品收购站,得赃款300余元,用于个人挥霍。经鉴定,被盗电表总价值为人民币1080元。
???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已构成盗窃罪,系累犯,且盗窃数额较大,应当从重处罚。但因被告人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追缴赃物,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较小,又当庭自愿认罪,广平县法院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管丽敏 管会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