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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表过户要缴押金吗?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8-18  来源:德清新闻网  浏览次数:159
???????? 朱女士向12345县长热线反映:她购买下了南蘋街的一家店面,到县供电局办理电表过户,上周四县供电局工作人员打电话给他,说要交500元押金,2至3年后退还。押金不交是不让过户的,为什么?

  记者联系到了县供电局武康供电所。该所负责人解释说:“考虑到工商业电力用户流动性较大,而电费是使用后再结算的,为了防范电费风险,根据合同法和担保法内容,县供电局有明文规定,出租用户比如商铺在过户电表时,必须与用户签订供用电合同,其中就有电费担保协议的内容。”

  “居民用户是不存在这个现象的,只有工商业用户过户电表时需要办理这个手续。朱女士的电表户名是她自己的,但店面是用来出租的。”该负责人表示,朱女士的电表是6个千瓦,按照一个千瓦250元的保障金,需要1500元。但考虑到近期用电量较小,因此选定了500元这个额度。

  据了解,这笔保证金也不是缴纳给供电局的,是打在一个银行账户上,然后进行冻结。如果该用户出现电费滞纳的情况时,就从这笔金额上同额扣除。如果2至3年内,用户没有发生电费滞纳或者欠费的情况,供电部门就将此用户定位为优质客户,将该账户解冻。但如果2至3年内有电费滞纳或者欠缴情况,这笔费用将继续冻结在该账户中。
作者记者 张海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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