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通知主要的利好政策是继续降低工商业用电户电价水平。此次降电价范围为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现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和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含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用户)。自2020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电网企业在计收上述电力用户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经匡算,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下半年可减轻我市一般工商业和大工业的电费负担约4.7亿元。
市发展改革局同时要求各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加强价格自律,在阶段性降电价期间,必须按规定向转供区域内的企业及租户等收取电费,确保此次降价政策的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
(价格管理科)
来源: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