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平齐铁路电气化改造平洋牵引站220kV供电工程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平齐铁路电气化改造平洋牵引站220kV供电工程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境内
建设单位: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供电公司
建设内容:泰中变电站扩建220kV出线间隔3回;雅鲁河变电站扩建220kV出线间隔1回;新建平洋牵引站至泰中变输电线路40(2×20)km;新建雅鲁河变至富雅甲线T节点段二回线路,单侧挂线,线路长度21.5km。
附件:(1)平齐铁路电气化改造平洋牵引站220kV供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2)平齐铁路电气化改造平洋牵引站220kV供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附加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