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能源监管办在监管检查企业和施工项目的同时,通过现场询问、查阅资料、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及项目所在地电力安全管理部门落实属地责任,开展监管检查工作的有关情况。按照国家推动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的各项政策要求,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报送电力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的函》,并积极与地方政府进行沟通联系,推进属地电力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每次开展安全监管现场检查,山东能源监管办将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抄送企业所在地电力安全管理部门,通过共享信息,推动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督促企业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全省16地市已有14个通过政府文件形式确定电力行业属地安全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基本形成省、市、县三级全覆盖电力安全监管体系。
王书坚副省长的批示是对山东电力安全监管工作的鞭策和鼓励。2019年,山东能源监管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继续推动各级政府电力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履行地方电力安全管理责任,从严从实从细抓好电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庆祝建国70周年,为推动山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电力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