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析INFORMATION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政策解析
政策解析

4月20日起煤电上网电价下调 对火电拖累有限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4-20  浏览次数:324
     根据此前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发改委昨日发布《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从4月20日起,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两分钱(含税,下同)。

根据发改委发文内容,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的降价空间,除适当疏导部分地区天然气发电价格以及脱硝、除尘、超低排放环保电价等突出结构性矛盾,促进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外,主要用于下调工商业用电价格。由此,全国工商业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将对应下调约1.8分钱。

发改委通知称,将进一步推进销售电价结构调整。全面推进工商业用电同价,江西、贵州和新疆实行商业用电和普通工业用电同价。适当减少电力用户间的交叉补贴。逐步取消化肥电价优惠,化肥生产用电执行相同用电类别的工商业用电价格;优惠价差较大的地方,分两步到位,2016年4月20日起全部取消电价优惠。

安信证券研报称,此次电价下调和取消部分优惠政策,其负面影响预计将有部分向上游煤炭行业传导,但对火电行业整体的拖累有限,火电整体盈利水平仍属历史较高水平。

此次电价调整对高耗能产业有淘汰升级的调结构作用。根据发改委通知,电价调整后,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继续对高耗能行业、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实施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和阶梯电价政策,促进产业升级和淘汰落后产能。来源:证券时报网


 
 
免责声明:
本站所提供的文章资讯、图片、音频、视频来源于互联网及公开渠道,仅供学习参考,版权归原创者所有! 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通知我们,我们会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


[ 行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