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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差别化电价执行半年 41家企业摘掉高耗能“帽子”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7-29  来源:嘉兴日报  浏览次数:301

7月27日,海宁顺龙染整有限公司收到了亩产效益综合评价“考试”成绩单,该公司已从首轮评价的C类(落后淘汰类)晋升为B类(整治提升类),下月起将不用再交纳每千瓦时0.10元的高耗能加价电费,不久还将收到上半年征收的39.5万元高耗能加价电费返还款。

  记者了解到,在海宁市近日开展的第二轮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中,76家用能超标的C类高耗能企业有41家通过电费价格倒逼机制,采取设备技术改造、融资兼并、增加销售渠道等措施转型升级,摘掉高耗能“帽子”晋升A类和B类,回归正常电价。
  据悉,自去年12月起,海宁市在全省范围内首次试点执行“差别化电价改革”后,国网海宁市供电公司根据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体系考评结果,对企业用电实行差别化、阶梯式的电价,引导高耗能、低效用地企业加大节能降耗改造、提高亩产效益,加快淘汰高耗能落后产能。
  据海宁市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为A类(重点扶持类和鼓励提升类)、B类(整治提升类)的企业电价实行超能耗限额标准惩罚性加价;C类(落后淘汰类)实行差别电价加价标准。对能源消耗在限额标准以下和以上的企业,分别比照限制类和淘汰类电价加价,具体按《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表》中相应电价每千瓦时分别提高0.10元和0.30元。今年上半年76家C类企业就向海宁市供电公司交纳了585.5万元的差别电价加价电费,此款将作为A类企业中完成年度节能降耗目标的重点扶持类企业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奖励。
  “采取了提升改造的措施后,成本可降了不少!”顺龙染整总经理张俞龙说。记者细算了一下,企业在采取提升改造前每月电费为12万元,改造后为10.7万元,一年就可以省下不少的电费支出。如不采取提升改造措施,连续两年被评为C类企业,那么按照今年的政策企业将要多交48万元差别电价加价电费。
  记者获悉,下阶段,海宁市供电公司将对第二轮首次评到C类高耗能的48家企业执行每千瓦时加收0.1元差别化电价电费,对连续两次评到C类的36户高耗能企业将每千瓦时加收0.3元差别化电价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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