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监管文件,2014年,能源局将继续做好2013年已经部署开展的重点专项监管的组织实施工作。包括能源项目审批简政放权落实情况专项监管、人民群众满意用电专项监管、电力企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管、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专项监管、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专项监管、电力交易秩序专项监管、节能减排电价专项监管等7个方面。其中,将加强能源项目核准及开工建设情况监管,对项目落实核准文件情况进行监管评价。
在电力市场建设上,2013年,湖南、四川、山西、甘肃等已成为大用户直购电改革试点新成员。2014年,能源局将全面推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进一步完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准入、交易等制度,扩大交易范围和规模,力争全国大部分省份开展直接交易,交易电量不低于全社会用电量的3%,并选择部分省份进行深度试点。
在能源市场秩序与能源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上,其监管内容包括:监管电力调度交易,监管电网公平开放,监管电网输配电成本,监管年度合同电量确定与执行,监管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监管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的征用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