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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拟惩罚性电价方案加价收入用于节能减排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1-24  来源:  作者:小编  浏览次数:79

  近两年来,由于雾霾天频现,对大气污染的治理变得从未有过的迫切。

  虽然具体原因还存争议,但工业污染确实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主管工业的工信部也投入了相当大的精力来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2014年1月17日,记者从全国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工信部将进一步完善给予能耗标准的惩罚性电价政策机制,要将惩罚性电价政策实施范围由电解铝扩大到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加强与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尽快拿出政策方案。

  加价收入用于节能减排

  为化解产能过剩、治理大气污染,2013年12月13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联合出台 《关于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14年1月起,对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电解铝行业成为首当其冲的产能过剩行业。

  通知明确规定了根据电解铝企业上年用电实际水平,分档确定电价。

  铝液电解交流电耗不高于每吨13700千瓦时的,执行正常的电价;高于每吨13700千瓦时但不高于13800千瓦时的,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02元;高于每吨13800千瓦时的,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08元。

  根据通知,铝液电解交流电耗高于每吨13700千瓦时或未完成节能考核目标的,不得与电力企业进行电力直接交易;不高于每吨13350千瓦时的,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优先支持其参与电力直接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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