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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公布光伏发电电价补贴标准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04  来源:  作者:小编  浏览次数:343
  发改委下发特急文件《国家发改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根据各地太阳能资源条件和建设成本,将全国分为三类太阳能资源区,相应制定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电价高出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
  
  三类资源区的电价分别为0.9元/千瓦时、0.95元/千瓦时和1元/千瓦时;分布式补贴价格则为0.42元/度。
  
  《通知》还规定,光伏发电项目自投入运营起执行标杆上网电价或电价补贴标准,期限原则上为20年。电网企业要积极为光伏发电项目提供必要的并网接入、计量等电网服务,及时与光伏发电企业按规定结算电价。同时,要及时计量和审核光伏发电项目的发电量与上网电量,并据此申请电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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