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8月7日在布鲁塞尔发布公告,宣布针对中国输欧光伏产品“反补贴”调查仍将继续,但目前暂时不会采取临时措施。这也就意味着,在中欧双方就光伏产品达成“价格承诺”协议之后,欧盟暂时不会向中国输欧光伏产品征收“反补贴”税。
欧盟在公告中指出,自2012年11月8日接到投诉之后,欧盟有关方面就中国输欧光伏产品进行了“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目前,欧盟决定暂时不对中国输欧光伏产品采取“反补贴”的临时措施。
欧盟表示,针对中国输欧光伏产品“反补贴”调查仍将继续,以期在今年年底做出决定性的调查结论。据此间权威人士披露,欧盟“反补贴”调查周期比“反倾销”调查周期多两个月。今年年底,欧盟各国将就中国输欧光伏产品“双反”调查结果及方案进行“终裁”。根据规定,“终裁”的时间大约在12月5日左右。
6月4日,欧盟委员会决定从6月6日起向中国输欧光伏产品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欧盟向中国输欧光伏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共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期两个月,从6月6日至8月6日,该阶段的反倾销税为11.8%。当时,欧方期望中欧双方能够在两个月的时间里找到解决方案。如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欧方将从8月6日起,在随后的四个月时间里,向中国输欧光伏产品征收平均税率为47.6%的临时反倾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