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提出,要在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电、用水、用气等阶梯价格制度。出台完善水电上网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
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所长聂高民认为,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是为了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对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节能减排、推动转型升级的决定性作用。
业内人士认为,从2012年开始,以阶梯电价和城市水价调整为标志,中国资源性产品价格调整真正进入实质性阶段。国务院的工作部署意味着2013年水、电、气阶梯价格将全面推进,资源价格将进一步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更加市场化。
理顺资源产品价格机制,走向市场化,首先是反映供求关系,其次是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反映资源价值,价格要合理化,不再以资源低价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此外,价格要反映资源的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与以前提到的反映“环境损害”成本不同,现在追求的价格改革要有利于资源的环境友好和可持续利用。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着重提出了完善水电上网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