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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仅5户申请用峰谷分时电价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4-23  来源:  作者:小编  浏览次数:69
  去年7月实施阶梯电价后,市民都开始留意家中的用电量,但还有部分市民不一定了解阶梯电价还可选择无峰谷和有峰谷两种计价方式。据中山供电局统计,全市仅有5户居民申请使用“峰谷分时电价”。
  
  事实上,中山的工业用电在2005年就全部采用分时电价的计价方式,即区分峰、平、谷三种时段,电费价格有一定差距,以鼓励企业错峰用电,减轻电网在峰时段的负担。
  
  而实施阶梯电价后,居民也可以向供电局申请采用峰谷分时电价的计价方式,就是在阶梯电价的基础上区分用电时段计费,将一天24小时分为用电高峰(14时至17时、19时至22时)、用电平段(8时至14时、17时至19时、22时至24时)以及用电谷期(0时至8时)三个时段分别计价收费,三者的电价比为1.65:1:0.5,计费时要按照“先分时、后阶梯”的原则来计算。不过,对一般正常作息的家庭用户来说,这两种计费方式的差别并不太大,记者估算,除非谷期用电量比高峰用电量多3倍以上,才有可能利用峰谷分时电价省钱。
  
  因此,峰谷分时电价也许更加适合“夜猫子”和集中在半夜用电,或者还在使用耗电量较高的空调等用电器的家庭。如果想要在即将来临的夏天省一点电费,不妨可以考虑申请峰谷分时电价,但务必注意,一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一年之后才可以退出,市民应该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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