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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电表“跳阶”电费需补交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2-27  来源:  作者:小编  浏览次数:168
  “昨天买电时,为什么扣了我153元钱?”北京市民张阿姨向95598的供电服务电话咨询。记者昨天获悉,今年由于市民家中陆续开始购电,不少人都发现了张阿姨这样的情况,1月以来95598接到类似的咨询非常集中,真正成了“热线”。
  
  从2012年7月1日起,本市正式实施居民阶梯电价,即一户居民全年不超过2880度的电量,执行第一档电价标准0.4883元/度,由于2012年阶梯电价执行为6个月,对应的当年分档电量标准为1440度。核算到一个月,第一档电价的月分档电量标准为240度及以下(如表一)。
  
  “张阿姨家是智能电表用户,凡是遇到上述问题的,都是使用智能电表且去年下半年用电超出1440度,达到第二档或第三档电价的用户。”市电力公司营销部王艳松处长告诉记者,由于智能电表购电时是“直接存钱”,当月居民用一度电,从智能电表中扣除一度电的电费。但是,目前电表本身只能设定每度0.4883元的第一档电价,即使张阿姨当月用电出现“跳阶”电量时,而电表中扣除的仍然是0.4883元/度,这部分“跳阶”加价电费将在张阿姨家下次购电时一次性补齐。
  
  简单说,张阿姨今年买电时扣除的153元钱,是2012年第二档、第三档的“跳阶”加价电费,由于政策及技术原因,电表并没有实现“跳阶”加价电费的自动扣除,而是到今年再次购电时才补交这部分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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