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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电价:从幕后走向前台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6-06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浏览次数:67
实施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制度的核心是多用电者多付费,在保障基本需求的前提下抑制高消费,通过价格手段促进节能减排。

  发达国家对居民生活用电基本上实行递增制,即用电越多,电价越高。

  我国居民用电呈现倒金字塔型特点:用电较少的2/3居民家庭只用1/3的电,5%的高收入家庭消费了24%的居民用电量。

  阶梯电价设计原则是:第—档按照80%的覆盖率比例确定,电价保持稳定;第二档按照95%覆盖率比例确定,每度提高5分钱以上;超过第二档电量的为第三档,每度提高3角钱。

  我区提出两套阶梯电价方案,第—档电量分别为120度和140度。

  蒙西电网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将执行第—档电价每度0.43元;蒙东电网中,赤峰市、通辽市将执行第—档电价每度0.5元,呼伦贝尔市将执行第—档电价0.465元。

  136万城镇“低保户”和农村牧区“五保户”,每户每月享受15度免费电量,支出约1.1亿元,全部由内蒙古电力公司和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承担。

  6月1日,备受瞩目的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没有如国家发改委此前宣布出台实施。主要原因是还有个别地区阶梯电价听证会尚未召开,而根据国家规定,阶梯电价要在全国各地同步推行。但不论怎样,时经多年酝酿、众说纷纭的阶梯电价已由幕后走向前台。

  对于电力资源富集的内蒙古来说,实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对广大居民、电力公司乃至节能减排意味着什么呢?

  出台背景:鼓励节能减排引导合理用电

  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是指将现行单一形式的居民电价,改为按照用户消费的电量分段定价,用电价格随用电量增加呈阶梯状逐级递增的一种电价定价机制。

  自治区发改委稽查特派员任玉螯表示,实施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制度的核心是多用电者多付费,在保障基本需求的前提下抑制高消费,通过价格手段促进节能减排。长期以来,我国对居民电价采取低价政策。近年来我国能源供应紧缺、环境压力加大等矛盾逐步凸显,煤炭等一次能源价格持续攀升,电力价格也随之上涨,但居民电价的调整幅度和频率均低于其他行业用电,国家在2008年和2009年曾两次上调电价,但是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均没有调整。造成用电量越多的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多;用电量越少的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少,既没有体现公平负担的原则,也不能合理体现电能资源价值,不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虽然我区电力资源富集,但仍然需要树立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意识。对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是向社会和公众释放一个信号:要合理用电,节约用电。”任玉鳌强调。

  事实上,实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并非中国首创,国外早有先例。一项研究表明,美国、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均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70年代石油危机以后,能源和环境问题日益受到重视,发达国家对居民生活用电基本上实行递增制,即用电越多,电价越高。

  据了解,我国居民阶梯电价制度自2008年开始研究,从酝酿到出台历时4年。在这之前,部分省区如浙江、福建、四川等省已试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2011年11月末,国家发改委宣布:从2011年12月1日起,中国销售电价每度平均提高约3分钱,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暂不调整,各界关注的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指导意见也正式出台。2012年3月,国家发改委召开2012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宣布2012年6月1日起全面试行居民阶梯式电价。

  对于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大多数居民表示同意和理解。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求,我区先后召开了蒙东电网和蒙西电网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听证会,58名听证代表中有54人同意实行阶梯电价。

  城镇消费者代表、包头市的任增光表示,实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既节能环保,又兼顾了公平与效益。有关部门在制定阶梯电价时,能够将国家要求与我区实际相结合,兼顾了不同收入居民的承受能力,体现了用电量少的居民少负担,用电量多的居民多负担。

  农村牧区消费者代表、兴安盟的张一平认为,实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能够推动居民合理利用能源,增强节能意识。

  不同意者有各自理由。听证代表、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史增震认为,在利益高度不透明的情况下,形成阶梯电价的定价机制,就是给老百姓头上套了一把巨大的枷锁。我区属于能源富集地区,吸引了很多电力企业进入,保持居民用电价格相对稳定,有利于电力企业形成适度竞争,降低成本。而且,一开听证会就谈涨价是一种很不正常的现象,内蒙古电力挖潜空间很大,应提高热转换效率,降低电力成本,让老百姓在低价情况下多用电。

  听证代表、包头市消协副秘书长廖伟认为,阶梯电价方案与内蒙古人民对国家经济发展所做出的贡献,与自治区经济发展水平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还富于民政策不相符合。

  方案实施:80%居民电费不变贫困群体获补贴

  国家发改委要求各地制定阶梯电价方案时,将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按照基本满足需求、正常合理用电需求和较高生活质量用电需求划分为三档,第一档按照80%的覆盖率比例确定,电价保持稳定;第二档按照95%覆盖率比例确定,每度提高5分钱以上;超过第二档电量的为第三档,每度提高3角钱。分档电价划分的依据是,用电较少的2/3居民家庭只用1/3的电,用电量最多的5%的高收入家庭消费了24%的电量。

  对此,我区是如何执行的呢?

  据了解,自治区发改委在制定阶梯电价听证方案遵循了以下原则:即补偿成本与公平负担相结合,居民用电价格总体上要逐步反映用电成本;统一政策与因地制宜相结合,结合自然地理环境、经济发展程度、居民收入和用电水平等情况确定了我区居民阶梯电价方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保证大多数居民电价基本稳定,引导居民节约用电。

  自治区发改委对东部电网和西部电网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提出了两套相同的听证方案。

  方案一:“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电户,月用电量分为三个档次。第一档电量划分为120度及以下,覆盖蒙东电网城乡84%的居民用户、蒙西电网城乡居民75%的居民用户,用电价格保持不变;第二档电量121度至200度(含200度),覆盖蒙东电网城乡11%的居民用户(合计95%)、蒙西电网城乡18%的居民用户(合计93%),用电价格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电提高5分钱;第三档电量在201度及以上,用电价格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电提高3角钱。

  方案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电户,月用电量分为三个档次,第一档电量140度及以下,覆盖蒙东电网城乡89%的居民用户、蒙西电网城乡81%的居民用户,用电价格保持不变;第二档电量141度至240度(含240度),覆盖蒙东电网城乡9%的居民用户(合计98%)、蒙西电网城乡14%的居民用户(合计95%),用电价格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电提高5分钱;第三档电量在241度及以上,用电价格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电提高3角钱。

  为什么提出两套方案?任玉鳌表示,这是与国内其他省区保持一致,听证代表也可以提出自己的方案。电价将执行何种价格?任玉鳌介绍说,根据蒙西电网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将执行第一档电价为每度0.43元,第二档电价提高到每度0.48元,第三档电价提高到每度0.73元。蒙东电网中,赤峰市、通辽市将执行第一档电价每度0.5元,呼伦贝尔市将执行第一档电价每度0.465元。而据有关部门统计:2011年蒙东和蒙西地区平均用电量低于两套方案中的第一档电量标准,广大居民家庭用电支出将保持稳定。

  内蒙古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有关人员表示,与国内相反,国外居民电价一般是工业电价的1.5~2倍。国内居民电价比工业电价低,实质上已经是在享受补贴。而且从长期来看,以火电为主的我国电力产业面临资源不断减少、开采难度不断加大的发展窘境,发电成本将不断提高,电价逐步提高是一个必然趋势。

  此外,两套方案均对城镇“低保户”和农村牧区“五保户”家庭设置了免费用电基数,标准为每户每月15度电。按照“先收后返”的方式,由民政部门定期发放。共涉及136万户居民,支出约1.1亿元,全部由内蒙古电力公司和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承担。

  公众热议:保持电价稳定考虑实际差异

  对于自治区发改委提出的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听证方案,部分居民和听证会代表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和建议。

  焦点一:变相涨价。

  首档电量电价均维持现行电价水平,第二、三档电量的价格按5分、3角的幅度上涨,进一步引发居民对于阶梯电价“变相涨价”的担忧。

  不仅是我区,截至5月28日,从已经公布阶梯电价方案或经听证会确定的方案来看,仅青海省和云南省电价较现行电价水平下调,其他27省市首档电量电价均维持现行电价水平,第二、三档电量的价格上涨,而且西部地区的涨价幅度高于东部。

  内蒙古电力公司财务部副主任黄永娴为听证代表算了一笔帐:按照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第二套方案执行,二档、三档提高电价,电力公司并没有赢利。虽然对于西部电网居民合表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电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拟提价每度电为1.53分,但是这部分涨价带来的收入与城镇“低保户”、农村牧区“五保户”家庭免费电量支出相抵后,内蒙古电力公司每年需净支出166万元。

  任玉鳌明确表示,实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后,电力公司增加的收入将用于城镇“低保户”、农村牧区“五保户”家庭免费电量补贴。如果收入还有富余,将全部用于居民生活用电一户一表改造支出。一户一表改造不再向居民收取任何费用。

  焦点二:第一档电量标准过低。

  对于此次听证的两套方案,听证代表普遍同意第二套方案。但同时,部分代表认为第一档电量140度的起点过低,建议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适当提高我区电量分档标准,将第一档电量起点调整为180度以上。

  听证代表任增光认为,内蒙古是能源大省,是中国三大电力输出省区之一,供电非常充足。他建议将第一档电量提高到190度左右。

  农村牧区消费者代表、阿拉善盟阿左旗的邓吉刚认为,阶梯电价应该体现让利于民,建议提高第二套方案中第一档电量的基数。

  从各地上报方案看,截至目前,上海的首档基本电量最高,达260度,北京、江苏等东部沿海经济发达省份的首档用电量均在200度以上,而甘肃、陕西等西部省市首档基本用电量与我区第一套方案相同,达到120度。

  对此,任玉鳌表示,自治区发改委将积极倾听群众反映,修订方案。黄永娴则代表内蒙古电力公司表示,同意接受提高电量分档标准,并愿意承担提高标准后多出来的成本费用。

  焦点三:少用电应享优惠。

  城镇消费者代表、赤峰市的杨金升认为,第二档、第三档用户多用电,交的电费就多。那么,对于少用电的居民应该降低电价,鼓励节约用电。

  不仅是我区,从目前各地公布的听证方案看,均为第二档、第三档电价单边上涨,仅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给予10度到15度的免费额度,对于少用电的用户没有鼓励政策。据媒体报道,各省区召开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听证会后,目前已有河南、山东、山西、江苏、宁夏、广西等地代表提出,多用要加价,少用应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焦点四:提高城镇“低保户”和农村牧区“五保户”免费电量。

  听证代表、内蒙古财经学院教授金桩认为,对于城镇“低保户”和农村牧区“五保户”每户每月15度的免费电量太少,应提高到20度至25度。他建议对免费电量即售即返,或者将减免电量折算成现金,由自治区财政直接拨付给低保户。

  农村牧区消费者代表、乌海市的孟二喜建议,应将城镇“低保户”和农村牧区“五保户”免费电量提高到每户每月50度。

  任玉鳌表示,对于城镇“低保户”和农村牧区“五保户”每户每月给予10度到15度免费电量,是国家统一标准,无论是否用了15度电,我区都将按照15度电量标准对其给予补贴。至于免费电量标准是否提高,自治区将积极争取。

  此外,我区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将按“户”收取电费。那么,“户”如何认定?根据方案,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安装的电镀电表为单位。部分听证代表对“一户一表”收取电费的方式提出异议,认为有的家庭是三代、甚至四代同堂,人口相对较多,应该以家庭人口数量分档计算用电量,收取电费。对此,内蒙古电力公司总经理助理蔚河表示,这种电费收取方法在实际中难以操作。

  而听证方案提出,居民合表用电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电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盟东地区和蒙西地区拟提价每度电为2.63分和1.53分。这部分居民能否享受电价不变,是居民合表用户争议的话题。

  还有部分听证代表建议,应考虑到用电的季节性,将阶梯电量结算周期由按月修改为季度、半年或一年等等……

  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正饱受社会各界热议。据悉,自治区发改委根据代表的意见,正在对自治区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方案做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并按国家要求,与相邻省区衔接。最终实施的方案会是怎样?何时开始实施?人们拭目以待。(记者 戴宏)

  【产经传真】

  阶梯电价开启新一轮电价改革

  以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为起点,电价领域改革再迈出一步。但对于下一轮电价改革,行业和部门内部观点各异。

  价格改革派倡导,政府应该从价格管理中退出,不能以管理代替价格改革。建立以市场为主导,反映供求关系、资源稀缺性、环境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

  另外一种观点则是,如果放开价格管制,那么能源产品的价格将会更高。过去几年,煤价大幅上涨,同期电价只有小幅上涨。

  按照2003年国务院《电价改革方案》,电价改革的长期目标是,将电价划分为上网电价、输电价格、配电价格和终端销售电价;发电、售电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输电、配电价格由政府制定。

  与电力体制改革同步,电价改革已近10年。目前,发、售电端尚未建立市场竞争机制,输配环节没有独立定价,上游燃煤等成本上涨力向下游传导难度大,销售电价不能与上网电价和输配电价联动,用户不能参与电量交易。

  电价改革的建议和呼声强烈,行业机构和专家也提出科学的改革建议。如,中电联在电力工业“十二五”规划研究报告中建议,“理顺电价结构,推行两部电价,简化电价种类,逐步减少销售电价中的交叉补贴。推行成本加收益方法核定输配电价试点,推进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

  如上述所言,居民阶梯电价改革实施后,电价改革应向工业等大用户方面转移。目前,国家电监会等部门正在研究推进大用户直接交易方案。这一方式也被看做是新一轮电改启动的突破口。

  大用户直接交易打破电网企业“一家垄断,独买独卖”的格局,为电力市场提高生命力。更为重要的是,电价可以在交易中形成,改革政府定价的模式。发电企业可以避免因价格管制、煤电联动滞后等带来的政策性亏损。

  一位电力专家说:“一旦大用户直接交易电量所占比重达到60%~70%,电力市场化改革就成功了一半。”但现阶段,大用户直接交易寥寥。大用户直接交易之所以难以规模化推进,主要受两方面掣肘:一是独立的输配电价机制没有形成,二是国家部门之间尚未达成共识。

  有专家建议,作为过渡,可以以现行平均售电价格与平均上网电价的差值,作为独立输配电价的基准值,现行实施独立的输配电价制度。在此基础上,对电网成本进行核算,相应进行输配电价调整。(王秀强)

  【本报观点】

  在推进中日臻完善

  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已在很多国家推行,有些国家还将阶梯电价执行范围扩大到工业、商业等用电户。然而,在我区乃至全国推行阶梯电价,却引来居民有关变相涨价、“劫贫济富”等种种之忧。事实是这样吗?

  长期以来,我国电力需求旺盛,“十一五”期间,全国每年增加装机容量都在一亿千瓦左右,但仍然不够用,因此,阶梯电价对于节能减排意义重大。而我区虽然电力资源富集,但是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的压力很大,实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同样具有现实意义。

  客观分析,实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有助于理顺电价结构,减少交叉补贴,解决电力市场长期存在的难题。目前,我国电价结构不合理,工业用电价格高于居民用电价格。全球煤炭等一次能源价格近年来持续上涨,2003年到2009年间,欧洲各国工业电价年均上涨约10%,居民电价年均上涨约8%。我国除居民外的其他行业电价年均上涨4%,而绝大多数地区居民用电价格一直未作调整,导致居民电价与工业电价比价关系严重失调,居民电价涨幅低于工业电价,这既与国际上居民电价高于工业电价的惯例不符,也与当前较高的一次能源价格不相称。而理顺价格机制对于电力体制改革来说意义重大,因为只有理顺电价,才能推动电力体制改革。

  电价与广大居民生活密切相关,正因此,实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引来热议并不令人意外。其实,实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标准在设定初期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在实施过程中应学会“抓大放小”。比如以户为单位还是以人口数量为单位计算用电量的问题,这在短时间内难以解决也无法统计。再比如,此次阶梯电价只设置了“电价上调”档次,而没有设置“电价下调”档次,是由于目前居民电价整体不具备下调的基础等等。所以,在实施阶梯电价初始阶段,各地可以本着节约能源、“劫富济贫”的政策制定出发点,解决主要矛盾,然后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完善。与此同时,政府要加强和公众之间信息的沟通与交流,建立电力成本公开和监审机制,消除广大居民的疑虑,推动阶梯电价政策顺利实施。

  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广大居民十分关心但在阶梯电价实施初期难以解决的问题有望迎刃而解,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的制定将更加科学合理,会有越来越多的居民从内心真正接受阶梯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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