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宣传贯彻《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本网讯 通讯员 陈海明 王林波 报道 8月30日,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宣传贯彻暨隐患排查治理现场会在浙江绍兴召开。会议学习宣传贯彻了《条例》精神,分析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依法依规意识,全面抓好安全工作各项要求的落实,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持安全生产良好局面。
会议指出,9月1日施行的?《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的行政法规,是电力企业和电力监管机构及有关方面处置、处理电力安全事故必须遵循的基本依据和法定准则,涉及电力安全事故处理的各方面、各环节。《条例》对电力生产事故监管作出了重大调整,对电力企业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责任要求,电网企业的安全责任和压力将进一步增大。
会议要求,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各单位要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增强安全工作的 责任感、紧迫感。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增强理解力、执行力、操作力,将防范大面积停电作为安全工作首要责任,把防范事故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坚决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分级的风险防控机制,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确保城市电网可靠供电,加强安全基础和细节管理,全面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会议就做好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提出要求,强调确保完成迎峰度夏任务,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加强秋季检修施工安全管理,全方位落实重点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监督管理,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持公司安全良好局面。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总监李庆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通报了该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与下阶段重点工作安排,安全生产情况及“两抓一建”活动开展情况,煤矿、发电安全生产情况和质量管理、应急管理等工作情况与下阶段重点工作安排,电力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及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