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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启动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1-28  浏览次数:186

  11月24日,浙江省正式启动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全面提高居民用电服务质量水平,建立健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电权益的公共服务体系。浙江电监办专员谢国兴,省电力公司党组书记、副总经理姜雪明,浙江电监办副专员周志明,省电力公司党组成员、宁波电业局局长孔繁钢等参加启动会。

  谢国兴在启动会上传达了国家电监会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启动会议的重要精神。他要求围绕国家电监办提出的“一个维护、四个保障、六个落实”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扎扎实实取得实效。要高度重视,明确目标、任务、责任、方法和时间,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方案到位,操作措施到位,分工负责到位,检查督查到位,舆论引导到位,人民满意到位。

  姜雪明在启动会上代表省电力公司作表态发言。他说,多年来,省电力公司牢记为民服务宗旨,不断推出众多有特色、重实效、得民心的供电服务新举措,持续提升居民用电服务质量。他表态说,面对今冬明年更为严峻的电力供需形势,省电力公司将按照浙江电监办的有关要求,努力践行新“三个十条”,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继续加强电网建设,进一步做好有序用电工作,规范计抄收管理,深化供电服务提升工程,建立客户投诉联动机制,坚决将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切实有效地保障居民生活用电,全面提高居民用电服务质量。

  会议还发布并解读了《浙江省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根据国家电监会的统一部署,浙江电监办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以民生优先、依法监管、因地制宜等原则,重点对有序用电及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用电情况、保障性安居住房的报装服务情况、居民生活用电收费情况及供电能力、供电质量和供电服务等进行重点监管。此外,为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浙江电监办还将从12月1日起,对全省供电企业有序用电工作情况及居民用电服务质量情况进行考核。(徐俊钐)

  信息来源:浙江省电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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