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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电欠费进"黑名单" 或对房贷车贷有影响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6-15  来源:东北新闻网  浏览次数:111
新华网上海频道6月13日消息:窃电、恶意欠缴电费的行为,即日起,不但要交罚款,还要被写进诚信“黑名单”里。上海市电力公司率先在全国推行新举措:将窃电和恶意欠费等不良信用信息录入征信系统。

  【疑问1】

  窃电记录如何影响信用?

  昨天,市电力公司与上海资信有限公司就推进征信系统建设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协议规定,即日起,上海资信有限公司将采集上海市电力公司准确、真实、客观的用户窃电信息并及时、准确地录入上海市个人和企业信用联合征信系统数据库。

  有窃电、恶意欠费等不良信用信息的企业或个人,将在信用评级、房贷、车贷、旅游、出国、就职等活动中受到质疑,从而产生负面影响。

  据介绍,自2000年6月28日运行至今,上海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已拥有超过1059万人的信用信息。而此次新添的窃电记录又将如何操作呢?举个例子,如某人或某企业被查出有窃电行为,他的信用报告中会描述为“某年某月某日,经检查发现此人有窃电行为”,窃电状态或是“曾窃电并结清”或是“曾窃电未结清”,而不会记载“此人窃电,记录不良”等字样。

  报告只显示客观信息,而所谓的负面影响往往是查询者的主观评价。如果窃电信息被相关部门确认为“不良”,那么个人或企业在向银行借贷时,无法正常获批和享受优惠利率。而在寻找工作或出国留学时,可能被拒之门外。有时,考公务员、提干等也需要提供个人信用记录,如被认定“不良”可能影响前途。

  【疑问2】

  租客窃电房东如何规避责任?

  “我又没偷电,为啥要罚我!”看着供电部门开出的《违章用电现场检查单》,家住长阳路的陈兴杰先生着了急。半年前,老陈把自己的房子租给了他人。租约到期,房客拔脚“开路”。不多久,供电部门检查人员在老陈家发现了“猫腻”:一线一地,窃电。“罪魁祸首”连影都摸不着,剩下的烂摊子老陈只能自己收拾。

  有人租房租出了麻烦,有人接盘也接出了“祸”。数月前,朱老板在沪太路上盘下了一间旅馆,打算办家饭店。可铺子还没开张,一张罚单却送到眼前,经查店里从架空线上私接电线。朱老板急忙找到卖给他房子的旅馆老板,但对方赖个精光。让朱老板无奈的是,按新的个人征信系统管理办法,如果他的窃电记录被银行、工商或税务部门确认为“不良”,可能会无法享受到一系列国家推出的优惠政策。

  电力公司提醒,供电部门查处窃电,其主体对象是电表,而与电表相对应的往往是房产证上的业主。因此业主在将房产租给他人时,必须在租约中写明“发生窃电行为应由租户负责”,同时在租期结束时,请供电部门检查计量装置和线路。而在房产交易时,须及时办理电表过户手续,并请有关部门检查。

  【疑问3】

  “不良”记录是无期限的吗?

  有了“不良”记录的人或企业,在社会上将举步维艰。“名节”事大,电力部门查窃电时应如何保证准确性和真实性?

  电力部门表示,窃电记录的保存期从结清违约使用电费之日开始计算,保留一定期限:一般的负面信息保留2年,特别严重和明显恶意的将保留7年甚至终身。超过保留期限,负面信息就将在个人信用报告中被删除。

  至于一些在房屋租赁和房产交易中吃了冤枉官司,“代人受过”的“窃电户”,供电部门表示,如果是由供电部门检查人员查清情况的,将根据详细的证据和笔录,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改信息;如果是通过诉讼确定责任方的,用户可凭判决书到电力公司备案,并清除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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