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北电网电价的通知》,山西电网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3.88分钱,统调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分钱,外送电量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分钱,其中:山西电网外送京津唐电网电价调整为334.4元/千千瓦时,外送河北南网电价调整为 339.9元/千千瓦时其他外送电价同步提高。这次电价调整有利于缓解山西公司由于上网电价上调、垫付脱硫资金等政策性因素导致的亏损局面;有利于理顺电价关系,促进节能减排、保护环境,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缓解煤电价格矛盾。山西公司紧紧把握这次机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新电价政策顺利实施。
一是严格抄表,减少电量波动。在11月20日,对所有的电力用户进行了一次抄表,20日后,按照正常的抄表例日再次抄表,减少了本次电价调整对本月电量的波动和对下月电费回收的压力。
二是强化沟通,细致服务。山西公司积极和用电客户沟通,通过营业厅、95598呼叫中心等渠道为客户提供耐心细致服务,对用电大户进行宣传和解释;同时加强与各级物价部门的沟通,积极和新闻部门联系,正面引导舆论导向,争取客户理解支持,确保本次调价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是采取措施,防范电费风险。由于本次电价调整对大工业用户以及中小化肥企业调价幅度较大,部分中小化肥企业和高耗能用户随时都有关停的可能。山西公司通过建立电费回收的快速反应及风险预警机制,按照电价调整的幅度重点排查高耗能及中小化肥企业,调整付费购电额度;同时关注用电客户的生产经营状况信息,广泛运用购电制、分次划拨、多次结算等方法进行电费征收,对特殊重点客户实行驻场催收。
四是加快推行居民阶梯式递增电价机制。山西公司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加快听证会的准备工作。在进行充分论证后,公司将提出可操作的方案,并严格履行听证程序、报批后,在全省推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电价。